南发改审批〔2018〕2号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九峰山动物园猴山片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南平市城市公园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变更九峰山动物园猴山片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南城园〔2017〕91号)及附件已收悉。我委于2017年6月7日南发改审批〔2017〕113号批复该项目项目建议书,现因为项目建设需要,需对总投资进行变更。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地址:九峰山动物园。 二、项目业主:南平市城市公园管理处。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猴山片区总面积1655平方米,对猴山笼舍、动物活动场、周边游览道路及广场进行改造提升,制作遮雨长廊、景观花架、玻璃观赏窗、观景平台等;配套建设灵长类兽舍及观光栈道,兽舍面积653平方米,栈道60米,兽舍层数一层,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及钢结构。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192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原南发改审批〔2017〕113号文作废。请据此批复,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按程序报批。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 抄送:市政府办,市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卫计
委、安监局、统计局、规划局,本委领导,相关科室,存档(2)。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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